徐静蕾以前被记者问起怎么看王朔,她想了想说:“就像故宫门口那俩铜狮子,风吹雨打这么多年,浑身锈迹斑斑的,可当年立在那儿的时候,可是镇着整座城门的大物件。”这话听着糙,细琢磨倒挺有滋味——有些东西啊,看着没从前光鲜了,可分量压根儿没轻。
王朔在自己书里也写过类似的心思,他说年轻那会儿总想着往人心里头“刻字”,非得让人家一辈子都忘不了自己。现在倒想开了,能在墙根儿晒会儿太阳、喝口热茶就知足了。这话我听着特别扎心,又特别亲切——谁年轻时候没干过几件“愣头青”的事儿?
就说我吧,二十来岁那会儿谈恋爱,跟现在的小年轻不一样。那时候哪流行发微信啊?追姑娘得写情书,而且非得用钢笔在信纸上写,字儿要工整,话要肉麻,写完还得找没人的地儿偷偷念两遍,生怕对方嫌我嘴笨。有回为了显示诚意,大冷天的跑了三条街买带香味的信纸,结果人家姑娘看了信,只说了句“字儿挺好看”——现在想起来,那香味信纸早扔了吧?人家可能早忘了信里写了啥,倒记得我当时红着脸递信的样子。
还有更离谱的,上中学那会儿,全班同学都爱在课桌上刻字。我同桌在桌上刻了“早”字,说是要学鲁迅,结果被老班拿钢丝球蹭了半节课,桌子都擦秃噜皮了。我呢,在桌角刻了个“勇”字,意思是“勇敢追梦”,结果毕业那年桌子换了新的,那“勇”字跟着旧桌子去了废品站。前几天收拾老房子,翻出当年那把刻字的铅笔刀,锈得跟块破铁似的,刀刃都卷了,比我当年刻的“勇”字实在多了。
人呐,年轻时候就爱较劲。我有个发小,刚工作那会儿非要在公司里“立威”,开会必发言,项目必争第一,连打印文件都要挑最厚的纸。后来三十多了,有回喝酒他跟我掏心窝子:“以前总觉得得让所有人记住我,现在才明白,能按时回家陪媳妇孩子吃饭,比在老板那儿留个好印象实在多了。”
去年回老家,碰到初中班主任。老太太退休在家带孙子,见着我就笑:“你当年在教室后墙贴的‘奋斗’标语,我可记得清楚。现在那面墙早重新刷过漆了,倒是你,每年春节还给我发微信拜年,比当年那标语实在多了。”
其实仔细想想,年轻时候的“刻字”“留痕”,就跟小孩玩泥巴似的——玩的时候挺起劲儿,玩完了也就忘了。反倒是那些没刻意“留痕”的日子,过得最踏实。现在我早上遛弯儿,看大爷下象棋,看大妈跳广场舞;晚上回家,给媳妇搭把手做饭,陪孩子写作业。有时候坐胡同口嗑瓜子,听隔壁李姐唠家长里短,比当年在酒桌上吹牛痛快多了。
人到中年才懂,这世上的事儿啊,就像胡同口的老墙皮。年轻时候总想着往上爬,刻点什么、画点什么,证明自己“到此一游”。可日子久了,墙皮该掉的掉,该化的化,反倒是墙根儿底下晒暖的人,能实实在在摸着点热乎气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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